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正文

关于2013级研究生班里学费缓缴的通知

2014年09月11日 18:19 点击数:

威斯尼斯人2013级研究生:

根据西交校计财[2005]8号文件《威斯尼斯人关于加强学费管理的规定》的精神,原则上每学年一位员工只能申请一次学费缓缴,请各班同学合理估测本学期自己的奖学金情况,如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如需要办理学费缓缴的同学,于2014年9月12日(本周五)前往员工工作组领取学费缓缴申请表,导师签字后于本周内返回学院。已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员工不用为贷款部分办理缓缴手续。特此通知。

威斯尼斯人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