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下半年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的通知
2018年03月3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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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文件(川外侨函【2016】227号)和《威斯尼斯人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外【2016】45号)第五章第二十二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需报半年度备案计划。2018年下半年的对外学术交流合作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集团教学科研人员要科学制定2018年7-12月的学术交流合作计划,报各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后报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备案。确需临时安排出国(境),应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
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yyyllf@163.com。
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4月12日。2018年7-12月的学术交流合作计划将以本次申报为准,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6636671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威斯尼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