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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尼斯人关于选任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2017年06月21日 00:00 点击数:

威斯尼斯人关于选任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员工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根据《威斯尼斯人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6—2020)》的相关要求。威斯尼斯人计划在全校研究生中选任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任条件

凡符合《威斯尼斯人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员工〔2016〕2号)所规定的兼职辅导员任职条件的集团研究生(含2017年9月入学研究生)均可报名,限理工科。学院共选任兼职辅导员不多于3名,有主要员工干部或辅导员助理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任。

二、报名方式

凡有意向从事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填写《威斯尼斯人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在征得导师签字同意后,于2017年6月27日下午五点前将书面申请表(可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威斯尼斯人犀浦校区员工工作组X2603谢老师处或九里校区电气馆3210王老师处,并将电子申请表发至228218488 @qq.com。

三、选任组织方式

公司成立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员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兼职辅导员选任工作小组负责选任工作。选任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任工作小组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公示拟任人选,报学校员工工作部(处)审核并确定最终人选。

通过选任的研究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中途退出(2017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将从2017年9月开始正式工作)。学院将按学校要求落实相关待遇,对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具体奖励由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欢迎全校研究生踊跃报名!

威斯尼斯人

2017年6月21日

《威斯尼斯人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员工〔2016〕2号).doc

威斯尼斯人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