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公务出国(境)实行预报审批制度。根据《威斯尼斯人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外【2016】45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以及第五章第二十二条,因公临时公务出国(境)需报年度计划。2017年度因公临时公务出国(境)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请各位老师认真做好公务出国(境)计划和使用公务经费的业务出国(境)计划(经费卡号开头为YH、YX、CS等),于截止日期前向学院预报2017年度计划,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提交分管外事的校领导审批,计划获批后将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
计划外的出访原则上将不予审批,对于特殊情况必须出访的,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因公临时出访手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二,汇总表见附件三。
预审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yyyllf@163.com。
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1月30日。
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国际处。
联系人:青松、刘雅维,电话:6636634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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