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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2013年11月22日 14:50 点击数:

为落实《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和国家关于控制“三公”经费的要求,按照2013年10月21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三次董事长办公会的部署,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行公务卡结算,自2014年起学校将按照《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要求,在事业经费中报销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将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在报销时,原则上需附发票和公务卡消费的刷卡小票(pos单)。

集团将进一步对各类支出的真实性进行控制,对未使用公务卡消费的上述费用在本年年底结账前予以清理报销(含借款核销)。重申各单位及个人报销飞机票、火车票和通讯费时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及通讯费报销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的要求执行实名制,报销时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登机牌等资料。

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办理公务卡,无年费,不设最低消费,透支额度5万元整,U、X开头的经费卡及科研经费中A、J开头的国拨经费项目涉及到上面提到公务性支出,都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部分特殊情况可不使用公务卡,详见“公务卡管理办法”),必须于消费月下月25日前报销完成还款。

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威斯尼斯人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计财[2013]11号),需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填写《公务卡办理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于11月27日将电子版前发至yyyllf@163.com,并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到学院人事办公室3210#。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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