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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推荐第十二期首次开课教师人选的通知

2012年09月05日 12:10 点击数:

集团教师发展中心拟在2012~2013学年进行第十二期首次开课教师授课质量跟踪指导与培训。现将各单位拟推荐的首次开课教师人选必须具备的条件通知如下:

1、该教师必须已从事教学辅导工作,担任本科教学助教1年及以上。

2、该教师在本学年内至少独自承担一门主讲课程。

3、该教师在向学校申请首次开课时,必须向校教师发展中心递交本人从事为期一年的本科教学辅导工作总结报表(见附件)。

需申报参加本期首次开课教师的老师,请于2012年9月7日前将《本科教学辅导工作总结报表》交至学院人事办公室3210#。由学院汇总后上报。人选经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并审定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学年是否进行第十二期首次开课教师授课质量跟踪指导与培训。

特此通知。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