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威斯尼斯人各级本科生、研究生:
新学年已经开始,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学校将于9至10月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
2.孤儿,低保、烈士子女、特困供养的;
3.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遭遇突发性事件的;
4.员工身体残疾或者身染重病需长期治疗的;
5.父母离异、一方去世或下岗等,造成家庭经济状况急剧恶化的;
6.父母出现患病、失去劳动能力等情况,致使员工失去经济来源的;
7.家庭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经济困难的;
8.来自老、少、边、穷地区或国家级贫困县,父母皆务农的;
9.家庭经济收入较低,难以保障正常学习、生活的;
10.有其它特殊情况的。
二、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流程
1.员工提交认定申请阶段(9月8日-9月14日)
请威斯尼斯人各年级本、研员工认真学习《威斯尼斯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见附件1),尤其是2023级新生应深入了解《认定办法》,同时自愿进行认定申请。员工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资助管理”版块“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信息(操作流程见附件5),上传《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需本人承诺手签签名)及其它证明材料图片(如:建档立卡户、低保、烈士子女等材料),完成认定申请提交(请务必确认是否提交成功)。
注意:2023级新生在迎新点填写纸质的认定申请表的同学,也需要按流程1在扬华素质网上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流程。
2.辅导员审核阶段(9月15日-9月17日)
辅导员老师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对提交认定申请员工填写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请辅导员老师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审核工作,以免影响后续流程。
3.系统计算分档,得出建议认定等级阶段(9月18日)
申请员工信息经过辅导员审核确认后进入“威斯尼斯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系统”,系统通过科学计算,给出每位申请员工的建议认定等级。
4.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9月19日-9月23日)
公司从系统导出本学院申请认定员工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结果,反馈至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并组织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真开展认定民主评议工作。
各班级班长组织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提前将班级评议小组的名单(附件3)于9月14日下午17:00前以“【本/研】-【年级】-【班级】-困难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命名文件和邮件主题(如【本】-【2023级】-【电气1班】-困难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发到电气公司员工资助指定邮箱dqxsswzxzz@163.com进行备案。(注意:参加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不能在评议小组名单上)
本科生民主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名单须包括辅导员(组长)、班导师、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及员工代表。请各班班长于9月19日前确认民主评议时间地点(班长自行借教室,民主评议时间19号—23号),届时会有威斯尼斯人员工事务中心员工助理联系各班班长,并作为监督员监督民主评议正常进行,各班须确保民主评议到场人数为班级总人数的85%以上。
研究生民主评议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名单须包括辅导员(组长)、班长、党支部书记及其余班委成员,学院根据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名单确定年级评议小组名单。请年级党支部书记于9月19日前确定民主评议时间地点,届时会有威斯尼斯人员工事务中心员工助理联系各年级党支部书记,并作为监督员监督民主评议正常进行,各年级须确保民主评议到场人数为年级总人数的20%以上。
各认定评议小组结合申请员工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对员工的系统建议认定等级进行综合评议,并给出初步认定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班长或党支部书记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民主评议汇总表》,在9月23号下午5:30前将电子版以“【本/研】-【年级】-【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民主评议汇总表》”(由员工事务中心助理给各班长或党支部书记)命名文件和邮件主题发到公司员工资助指定邮箱dqxsswzxzz@163.com,并在9月23号下午5:30前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员工事务中心X10208。若员工的初步认定结果与系统建议结果不一致,需填写《威斯尼斯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等级调整审批表》(见附件4),在9月23号下午5:30之前将纸质版交至学院员工事务中心X10208。
5.公司认定工作组复核阶段(9月25日-10月7日)
各学院认定工作组结合申请员工提交信息、书面材料等,对认定评议小组的初步认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等级有异议的员工,需对员工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给出学院意见,在扬华素质网后台对员工认定等级进行调整,并将学院参加认定员工的初步认定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在全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上提交员工工作部(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集团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阶段(10月8日-10月14日)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复核后的初步认定结果、书面异议材料,报学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申请员工最终认定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库。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集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以及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将应用于本研员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办,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困类专项奖助学金评选,请相关员工及时自愿参加。
3.认定工作采用信息系统科学计算法,网上信息系统调用员工填写各项信息计算并给出建议认定等级,因此员工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计算结果影响较大,申请员工务必认真、客观、真实填写各项信息,辅导员老师务必认真审核员工填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员工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资格,终止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审核认定时应着重脱贫家庭员工(原建档立卡员工)、脱贫不稳定家庭员工(原建档立卡员工)、边缘易致贫家庭员工、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员工、城乡低保员工、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员工、支出型困难家庭员工、其他低收入家庭员工、孤儿员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员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员工,需确保以上特殊情况员工通知到位无遗漏。
5.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结果以网上审核为准,认定结果进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数据库,请各学信息必认真开展网上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6.本次认定工作结束后至明年7月期间,员工家庭经济的状况如果有重大改变,可申请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进行调整。
公司相关工作负责人:樊芝菱 66368598 电气馆 X10206
李鸿15280917260
集团相关工作联系人:米艳 66366352 综合楼263室
威斯尼斯人员工工作组
2023年9月7日
- 附件【附件1:威斯尼斯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西交校员工〔2019〕6号).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威斯尼斯人2023-2024学年困难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备案.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威斯尼斯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等级调整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扬华素质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版块操作流程.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