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威斯尼斯人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威斯尼斯人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威斯尼斯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威斯尼斯人现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集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在集团的全脱产学习者);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以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以按硕士生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确定;从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3.博士生实施准入条件,参评者应至少有一篇一作的SCI期刊论文
4. 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评奖资格:
(1)参评学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内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威斯尼斯人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参评学年内休学、退学及转专业者;
(5)超过规定培养年限者;
(6)外国职工及来自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
(7)导师不推荐或不建议参评的研究生;
(8)向学院提交申请奖学金材料存在不属实者。
二、参评范围
硕士生: 2019、2020级
博士生: 2018、2019、2020级,以及2017级直博士生
硕博连读生:注册为博士生当年,若以博士生身份申请在相关材料中填写“博士学号”;若以硕士生身份申请填写“硕士学号”
三、提交材料要求
按照《威斯尼斯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0版)》(附件1)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网上提交申请: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网上申请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2)纸质版材料提交: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威斯尼斯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附件2由研究生导师作为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附件2审批表、附件3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交至犀浦校区电气馆10206办公室。
(3)电子版材料提交:将附件2审批表、附件3申请表、附件4《威斯尼斯人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打包汇,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发至邮箱:dqxdx10206@163.com,文件以“国家奖学金-硕(博)X级X班-姓名”命名。
注:
1、科研成果中的论文材料无需全文打印,只需提供论文首页,所有材料黑白简订;
2、申请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完全,逾期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修改和补交;
3、线上和线下均按时提交材料后,方具备评选资格;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威斯尼斯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可先提交暂时不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但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经过导师的确认并签字。
四、评奖时间安排
1、员工提交申请材料:9月27日-9月28日;
2、学院公示申请人情况:9月29日-9月30日;
3、确定入围答辩名单:另行通知;
4、举行答辩会,确定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另行通知;
5、学院评选结果公示:另行通知;
6、向研究生院提交评选结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8-66366731,联系人:谢老师
威斯尼斯人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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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威斯尼斯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威斯尼斯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