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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奖和国励】威斯尼斯人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12日 00:00 点击数:

威斯尼斯人2015级、2016级、2017级同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集团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院宣传及启动阶段(912日)

公司员工工作组依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见附件1),结合《威斯尼斯人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面向员工启动评选工作。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大学二年级以上(包含大二年级)在校本科生有资格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员工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员工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详见附件2)

威斯尼斯人2017-201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情况如下:

威斯尼斯人

国家奖学金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17

56

二、员工申请阶段(913日—18日)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下载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能改变表格样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下载填写《威斯尼斯人本科生奖助金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不能改变表格样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8918日中午12:00之前一并提交至电气馆X10208评奖评优处。同时填写附件5电子稿《威斯尼斯人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情况一览表》,填写完毕后请按照学号+姓名+联系方式的命名格式进行命名并于201891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dqxsswzx@163.com

注意:交纸质表格式前请确认已发送邮件。

三、学院评审阶段(919日—27日)

公司严格按照员工申请、员工工作组审核、学院员工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员工奖项申请审批表、推荐员工名单报送至员工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8日—20日)

员工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员工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集团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注意事项:

1.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下进行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均提交才算作申请,请务必在交纸质材料前先提交电子材料。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必须是学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皆可)。

3.转专业员工评选在原专业进行。

4.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详见教务处2019届免试研究生推荐要求。

5.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所有签名必须为手签,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6.《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请务必注意“成绩排名”、“是否实行综合考评排名”、“综合考评排名”,排名方式学院内部需统一。

7.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威斯尼斯人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