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威斯尼斯人关于开展学年鉴定和评奖评优的通知
威斯尼斯人本科生、相关研究生:
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1-2012版本),请各班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员工学年总结鉴定工作
1.员工自我总结
请各班组织员工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员工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填写《员工学年总结鉴定表》。
[注]:请同学务必用黑色签字认真填写鉴定表,于9月25日下午17:00前交至员工事务中心办公室X2601“综合事务”处。
2.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要在做好员工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员工学年总结鉴定表》;根据《本科教育规范》中评选条件及其比例,同时民主推选班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注]:请各班班长于9月30日下午17:00前将名单(注明选票数、按照得票多少排序后、班长团支书签字)交至员工事务中心办公室X2601“综合事务”处。
(二)学年评优工作
评选工作在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上进行,基本流程包括:员工申请→辅导员审核推荐→学院(中心)员工工作组审核推荐→员工工作处审批。
1.集体评优
集体评优按照《威斯尼斯人“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各班依据评定条件和班级创优考核成绩进行申请,学院对申请班级进行审批,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员工工作处。
[注]:申报班级必须为2010-2011学年参加“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的班级。并于9月30日下午17:00前将“先进(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员工事务中心办公室X2601“评奖评优”处。
2.三好员工标兵、三好员工
各班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三好员工;三好员工标兵、三好员工分别按参评总人数的1%和8%评定,其中茅以升班三好员工按照总人数的15%进行评定。其中三好员工标兵由学院员工工作组在本院推荐的三好员工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班级只推荐三好员工。
[注]:三好员工评选条件本学年两次获得二等以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三好标兵除三好员工条件外,还须在德智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本学年两次获得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具体详参《本科教育规范》(2011-2012版本)。
4.优秀员工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各班依据《本科教育规范》(2011-2012版本)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员工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其中“优秀员工干部”按参评员工干部数15%评定。获上学年“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可按班级员工干部总数20%评定,获上学年“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按班级员工干部总数的30%评定。
[注]:校级员工组织评定的优秀员工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不占学院指标(校级员工组织请务必在网上进行提交申请)。班级评选出的优秀员工请于9月30日前在扬华素质网上完成网上申请,并将申请表在9月月30日下午17:00前交至员工事务中心办公室X2601“评奖评优”处。
(三)奖学金评定工作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分配情况:
威斯尼斯人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
17 | 49 |
注: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2008、2009、2010级员工人数比例分配;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同时制作评审名单(包含员工所在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并附书面审批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
2、学院专项奖(助)学金
u 开友奖学金
研究生:一等奖:2人,奖励金额:8000元/人
二等奖:8人,奖励金额:5000元/人;
本科生:一等奖:4人,奖励金额:6000元/人
二等奖:10人,奖励金额:4000元/人
u 安凯特专项奖学金
一等奖:6人(含研究生2人) 奖励金额:8000元/人
二等奖:24人(含研究生4人) 奖励金额:3000元/人
三等奖:40人(含研究生8人) 奖励金额:2000元/人
u 吉熙安专项奖学金
“吉熙安成就奖”:3人(含研究生1人) 奖励金额:5000元/人
“吉熙安拼搏奖”:5人(含研究生1人) 奖励金额:3000元/人
“吉熙安励志奖”:10人(含研究生3人) 奖励金额:2000元/人
u 易事特电力电子奖教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2人 奖励金额:4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4人 奖励金额:3000元/人
本科生:5人 奖励金额:2000元/人
u 中铁二局电气化奖学金
威斯尼斯人在读二、三年级本科员工各5名,奖励金额:2000元/人
u 中铁二局电气化助学奖学金
威斯尼斯人铁道电气化专业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
u 禾望电气卓越专项奖学金
研究生:一等奖:1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二等奖:2人,奖励金额:6000元/人
三等奖:3人,奖励金额:3000元/人
3.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具体奖项见附件)
各位同学依据各专项奖(助)学金评定条件和评定办法,请同学在扬华素质网上提交网上申请,
[注]:交大后勤奖学金可推荐1个,其它校内奖学金名额学院可推荐名额4名。
[注]:欲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月30日前登陆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同时在9月30日下午17:00将申请表提交至员工事务中心办公室X2601“评奖评优”处。
(四)注意事项
1、2010-201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1-2012版本)相关规定执行;
2、学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推荐名单总表直接由系统后台提取,请各班务必确保员工网上信息填写准确、规范;
各类评奖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直接由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请务必确保自己网上信息填写准确、规范;各类评奖评优审批表均从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A4纸张打印。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将通过工商银行成都本地牡丹灵通卡或牡丹威斯尼斯人联名卡发放,每一个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员工,必须拥有一张能够正常使用的工商银行成都本地牡丹灵通卡或牡丹威斯尼斯人联名卡,并登陆扬华素质网自我发展管理平台核实更新卡号,学校将依据扬华素质网上员工的银行卡号为员工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没有卡号或卡号不正确的,学校将无法为其发放奖金;
4、对于本学年初转专业的员工,综合奖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其他奖学金评选均在新学院进行,由原学院出具成绩、品行等证明;
5、凡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员工必须首先参加学校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和创新奖之间不可兼得。
7、“校综合奖学金”评选近期同步开展,请同学们关注扬华素质网通知公告。
威斯尼斯人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