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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公 告

2018年06月19日 00:00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威斯尼斯人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交校研[2017]23号)》第十三条之规定,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4年,学校拟对集团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学号

姓名

专业

入学时间

11037004

李娜娜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2011年9月

11037009

杨艳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2011年9月

11037016

何雄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2011年9月

11037035

徐建君

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

2011年9月

如研究生对上述意见有异议,请在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陈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者,视为同意学校予以退学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威斯尼斯人

2018年6月19日